11月7日,分局刑警大隊三中隊抓獲2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。
經(jīng)查,犯罪嫌疑人何某、劉某二人,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(wǎng)絡實施犯罪,仍將本人及租賃的微信賬號加價轉(zhuǎn)租牟利。
目前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如有為詐騙團伙搭設VOIP基站(手機口)、撥打詐騙電話、轉(zhuǎn)賬洗錢、出租出借出售“兩卡”等違法犯罪行為的,請立即停止并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、如實供述犯罪事實。對拒不投案自首,拒不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的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。
來源:漢臺公安
11月7日,分局刑警大隊三中隊抓獲2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。
經(jīng)查,犯罪嫌疑人何某、劉某二人,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(wǎng)絡實施犯罪,仍將本人及租賃的微信賬號加價轉(zhuǎn)租牟利。
目前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如有為詐騙團伙搭設VOIP基站(手機口)、撥打詐騙電話、轉(zhuǎn)賬洗錢、出租出借出售“兩卡”等違法犯罪行為的,請立即停止并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、如實供述犯罪事實。對拒不投案自首,拒不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的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。
來源:漢臺公安